发布时间: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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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集团公司依法治企,提高法治意识,防控经营法律风险,根据《吉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9月15日下午,集团公司2017年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八楼会议室召开。集团公司领导、监事会主席,集团总部(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共11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会。会议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海涛主持。
会议首先由北京安博(天津)律师所朱柏彦律师围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作专题讲座,朱柏彦律师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企业经营常见的法律风险等进行了细致授课,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涉及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讲解详细、案例鲜活。之后,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苏金波和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郁林,分别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风险控制和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作了交流发言。苏金波总经理就集团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及生产经营管理现状,提出要重点加强“投资决策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六方面风险的防控。董郁林副总经理从“深刻认识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推动依法治企,要找准切入点”等四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最后,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海涛作总结性发言。他强调,此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是深入学习依法治企和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控知识的直接体现,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程,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和经营法律风险防控,徐海涛书记从充分认识加强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和经营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等四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集团公司推进依法治企和经营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供稿:党委工作部 王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