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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2024年第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第二期新《公司法》和新《行政复议法》宣贯培训专题会

发布时间:2024-07-1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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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2024年第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第二期新《公司法》和新《行政复议法》宣贯培训专题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应对新《公司法》实施带来的影响,充分了解我国行政复议制度。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富岭主持会议,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晓阳律师授课。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子公司高管、总部全体员工、子公司法务工作人员共计9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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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阳律师围绕公司组织结构、董监高责任义务、公司治理规定等方面,详细解读了公司治理、股东与股权权利规则、监事会调整、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等新《公司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围绕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和特点,解读了行政复议的概念、性质及本次行政复议法修改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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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最后,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富岭作总结讲话,就如何抓好新《公司法》和《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和落实工作,强调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提升认知,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要持续深入学习新《公司法》和《行政复议法》,要着重理解新《公司法》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最新规定,以及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义,以确保在改革实践中不偏离法治轨道。

二是完善内控,厘清权责,提升企业治理能力。要对标新《公司法》要求,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形成符合现代企业治理要求的制度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三是创新管控,提升效能,筑牢“依法治企”根基。要深化法治体系建设,将法律管理的重心由事后向事前转移,实现法律管理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供稿:审计风控部(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