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 | 关于发文办会方面
发布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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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文办会
7.
把开会当贯彻,把发文当落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印发文件照搬照抄,召开会议无明确主题。
8.
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未经批准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
9.
工作会议、一般性公务活动摆放花草、制作背景板,发放会议活动非必须品。
10.
会议期间,安排宴请,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发放纪念品。
11.
召开会议照本宣科,泛泛表态,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
12.
以白头文等形式代替正式文件,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以上级检查考核为由出台“迎检性”文件。常规工作发简报。
13.
升级发文、层层发文。
14.
不协同、不通气,多头、频繁要求基层报送相同或者相似的基础性数据和材料,导致基层重复劳动。
15.
下达任务机械化、层层加码,不给基层预留足够的统计、调查、研究时间,急于催要办理结果,导致基层疲于应付甚至造假。